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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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盛夏第一次以飞行士主唱这个身份露面,是在半个月以后。

那半个月时烨忙得脚不沾地。他忙着和周白焰参加一个国内分量很重的专业歌唱竞技比赛,为了配合节目组和周白焰的档期,时烨只能北京上海来回飞,不停地跟改编排练以及和自己的乐队排练。

每次和盛夏见面都是在排练室,火急火燎地弹琴唱歌打鼓,大家都在,时烨也没机会跟盛夏腻歪,两个人沉迷工作,各忙各的,完全没有空培养感情。

直到那天的音乐节。

飞行士其实已经算是当下国内的顶流摇滚乐队,按理来说其实大可不必去一个鱼龙混杂的音乐节。但这个音乐节有点特别,好巧不巧是当年飞行士成立后去过的第一个音乐节,挺有纪念意义。乐队今年也是十年纪念,公司斟酌以后还是接了这次商演,去了是感恩,也是回顾。

盛夏他们出发去青岛之前时烨人都还在上海,说要第二天才到。

第一次出来干活,盛夏心情还不错。等辗转奔波到了酒店,他和乐队其他人一起去吃了顿海鲜,钟正和肖想喝了点酒,喝了会儿就开始盘问盛夏。

“咱们排得太顺了,顺得令我不可思议。”肖想拿烟指着盛夏,“快老实交待,时烨是不是晚上给你排练开小灶什么的?我都怀疑你本来就是飞行士的人了,到现在我都奇怪。”

时烨忙得都没空给他发小爱心,哪有空加什么训……盛夏默了下,才道:“因为我有天赋哦,肖想姐。”

“呸,”钟正笑了下,“我说真的,到底为什么啊?是爱情吗?是责任吗?”

盛夏也跟着笑:“大概是因为爱情!”

喜欢你们,喜欢他都十年了,我能不了解你们吗。

等休息了下肖想接了个电话,挂断后说带盛夏去认识一个聚会,有很有乐队和独立音乐人都在那边玩。盛夏本来想回去睡觉,但肖想说了他一顿,要好好认识一下圈子里的人云云,强行拉着他去了。

那酒吧很燥,到的时候一个乐队正在台上唱歌。妥妥的硬摇,节奏还不错,台下都已经有人开起了火车。盛夏被肖想揽着往里面走,叫了一堆哥哥姐姐,对方大多数都是玩乐队的,很多明天都要上台,肖想跟他说,酒吧老板就是个吉他手,还是时烨的好朋友。

盛夏被一堆花臂大哥和红唇choke美女包围着,那些人看到他的人反应出奇的一致,都是先凑近了看他两眼,然后男的拍他肩膀,女的揉他头发,再说,弟弟,来,喝一杯。

音乐不错,气氛很好,盛夏云里雾里地被同行拉着喝了几杯啤酒,被揽着自拍了好几个来回。肖想玩得开,抬着啤酒到处逛,没一会儿就不见踪影。

盛夏索性找了个舞台边上的位置缩着。他今天戴了隐形,眼前太过清晰的时间过长,酒吧里灯还一直晃,他有点头晕。正难受着,就看到一只毛茸茸的柴犬从自己面前穿过,在激情澎湃的音乐声里悠悠然上了舞台,一口咬住台上吉他手的裤脚。

台下哈哈大笑,吉他手自己也笑起来。唱歌的是个漂亮妹子,他听过这个叫绿裙子乐队的歌,知道主唱叫Lily。他看着那个柴犬笑,想到之前听钟正讲的某乐队的一个梗,说只要吉他弹得好,走到哪里都有舔狗,这会儿看也太应景了。

他笑得正开心,结果唱歌的漂亮姐姐眼尖看到了他,举着话筒靠过来说:“唉唉唉唉唉!!大家看!!看我发现什么了!!”

盛夏被Lily盯了会儿,忽然有种很不好的预感。

果然,Lily下一句就是:“哇!大家快看啊!时爷乐队的小鲜肉!”

眼神全都飞过来。

最近盛夏确实很有名,新闻一出,只要是圈内人没人不认识这张脸了。毕竟滚圈这一挂的美少年少,大家长得都奇形怪状,像时烨那类的酷哥型男已经是万里挑一,上一个主唱沈醉长得也不赖,现在又来个长得人畜无害的盛夏,实在令人印象深刻。

不知道在哪个人堆里的肖想突然往台上吼了一句:“Lily你这个臭婆娘!不要欺负我们小朋友!”

台下一片哄笑,Lily也笑:“哟哟哟,多了不起啊!咱们什么规矩你肖想也不是不知道啊,这头一次进门,哪有在下面坐着听的道理,拜码头你懂不啦!”

肖想扯着嗓子吼回去:“周莉莉你俗不俗!别搞人家唱你的!”

Lily不为所动,她已经走到了盛夏边上,微带挑衅地道:“盛夏弟弟,上来玩玩?”

盛夏和Lily对视了一眼。

不唱估计不行了。这酒吧里的都是有些年头的老乐队和独立音乐人,不然就是些圈内人,虽然不存在拜码头这么一说,但是确实这种场合,还是该露个脸,不唱是真的太不给同行面子。

盛夏本来就喝得有点热,这气氛唱了也无可厚非,他笑了下,在起哄声里直接往前两步跳上了舞台。

Lily把话筒递给他:“唱你们乐队的歌还是?”

“唱你们的吧,你们的那首《软波》。”盛夏歪头笑了下,“我听过的,很喜欢,词也能记住。”

Lily有点惊讶,但随即就笑了下,转身跟身后的人说了声,就下了台,抬起啤酒看向盛夏了。

盛夏上了台,做的第一件事是跟边上的人要了瓶水把手洗干净,把隐形眼镜取了。他没磨叽,拿起话筒,鼓点一起,大大方方开了嗓。

时烨走进酒吧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盛夏抓着话筒在台上唱歌的样子。

他穿过拥挤的人群,不停有人认出他,惊喜地喊他时爷时爷,来啦!他一开始应几句,后来就没空回了,眼睛挪不开,只能放在台上。

有的人天生就该做明星,天生适合舞台,时烨一直相信这句话。演唱需要气场,需要气质,更需要天赋,还需要一种收放自如的从容。他从不停摇晃的脑袋和手臂里看过去,看到的是一个在发光的人。

时烨一直都说,盛夏的长相很冬天,这句话其实很适合用来形容在唱歌的他。冷淡,迷人,像走在大雪里,你看不清,总觉得冷和遥远。等看到那人笑了,你才能切实感到夏日到来。

时烨就站在人群里,听完了那一首歌。盛夏唱完,下面的人还不放他,要他再唱一首。

盛夏有点为难,他心想适可而止就好,但又不知道怎么拒绝,就拿着话筒尴尬地站了下。他看不清台下的人,只听得到他们说:再来,再来!

接着模糊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。那个人影一走上台下面就开始欢呼,有人吹了声响亮的口哨,大声喊:“时爷!我爱你!”

重点是喊这句话的是个男人。场下一片欢呼,认识的不认识的都在喊时烨名字。

有喝得半醉的接着起哄:“时爷!么么哒!”

整个酒吧乱七八糟地喊啊叫啊笑啊闹啊,一下子炸了。

盛夏还在发愣,接着就在一片起哄声里被那个熟悉的人一把抓住了手腕。

下面人欢呼的时候,盛夏还在心里小小地自卑又自豪了那么一会儿。时烨确实走到哪里走吃得开,这句话真的不假。这里没人不认识他,似乎无论在哪种场合里,他都是被簇拥的那个人。

独立音乐人很少能真正走出地下,时烨就是从这种地方走出去成为佼佼者的凤毛麟角。人们看他的目光都有些复杂,像是在看一个很多年没见的朋友,又像是在看一个陌生的路人。

盛夏闻到时烨身上带着潮气的味道,有些风尘仆仆的。然后对方接过了他的话筒,说:“不闹了,各位,我们的人,我带走了。”

Lily拿着啤酒第一个不答应,大声喊了句:“什么你的人我的人,时爷爷讲话越来越神经!”

时烨完全忽视Lily:“下次我不在你们再这么欺负我的主唱,我就砸店咯。”

他在一片好友的叫骂声里把盛夏拉下了台。有人涌来上,递给时烨啤酒,烟,大声地说:我去,太久不见您老了!

盛夏看着时烨捏着自己手腕的指节,心想,我也好久没见你了。

推杯换盏地躲酒也没什么用,时烨太久没出现在这种地方了,被拉着挤着不停敬酒。他拉着盛夏一个个地介绍人,说这个是谁谁谁,那个是谁谁谁,又跟对方说,以后你们要关照他,他年纪小,别欺负人。

这家酒吧的老板叫陆阳,两只手纹满玫瑰和毒蛇。他笑着说:“好久不见,一出现就来威胁我们。”

时烨笑了下,问:“玫瑰还好吗?”

陆阳点头:“你种的都没死呢,可以带你们的小朋友上去看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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